<%=rs("title")%>主要工作成果
主要工作成果:
1、 完成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编制、六项调研专题的研究及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规划修编大纲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验收。
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是国土资源部确定的12个县级规划修编试点之一。规划院作为该项目的承担单位,对项目的开展十分重视,在部规划司、厅规保处的领导下,与南海局紧密合作,并派出技术组在当地开展工作。现已完成了规划修编大纲的编制,并完成了人口发展与用地关系研究、交通布局与用地规划研究、农用地与基本农田布局研究、产业发展与用地研究、生态环境与建设用地布局研究、城镇体系发展与用地布局研究六个专题的研究工作。规划大纲于2003年11月底在北京通过了部规划大纲评审小组的验收。同时,规划院还完成了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其中规划编制及成果管理功能已应用于规划修编项目中,规划实施及用地管理功能正在调整和完善。
2、 顺利完成了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十个县级试点任务并开始启动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
广东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试点工作属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资源监测调查工程任务。规划院作为全省的组织实施单位,在省厅及厅土地利用处的直接领导下,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了全省10个试点的工作,于11月底在广州及南海通过了国家专家验收小组的验收。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编写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2个方案均得到专家的肯定。
3、 完成了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为规范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及编制年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提高开发项目选项的科学性,在厅规保处的指导下,完成了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编制了相关图件,录入建立了全省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数据库,统一了数据结构,并开发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工作已完成,成果已报厅规保处、省厅在征求农业厅等相关局意见后将上报国土资源部。
4、 完成了珠三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个专题研究工作。
根据省厅布置开展珠三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规划院已组织工作小组开展了前期的专题研究调研工作,完成了《珠三角人口发展与城镇用地预测》、《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结构与环境保护》四个专题研究报告。
5、 启动了中-加合作的规划试点(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是国土资源部与加拿大规划师协会合作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两个试点之一,加方和中方同步展开,各提交一套成果。规划院作为中方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具体的技术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并与加拿大规划师协会的专家在一起进行东莞的前期调研工作,研究了今后的计划和工作,并同步开展常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
6、 全面配合厅地籍处,在全省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及数据库建库的技术指导及成果的检查验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协助厅地籍处审查所有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的技术工作方案;
二是为了适应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需要,举办了全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培训班,编写了培训材料和汇编了有关土地利用调查及数据库建设的文件、规程、技术规范资料;
三是为了规范全省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成果,根据厅地籍处的要求,制定了《广东省土地利用数据库的验收办法》,并已由厅颁布实施;
四是参加了22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外业成果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五是组织了对5个县(市、区)的数据库成果进行预检及2个(市、区)的数据库成果验收的技术工作。
7、 组织实施完成了广东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并通过部的验收。
该项目是国土资源部在2002年9月根据《国土资源大调查纲要》、《2002年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计划》等有关规定和安排布置的。规划院作为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在省厅及地籍处的领导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工作方案及技术实施细则,经过全省国土部门上下的共同努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任务,提交了数据、图件、文字三项含五个方面内容的成果,并于2003年12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顺利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验收。
8、 受地籍处委托组织举办了7期土地登记上岗培训班,对全省2000名从事土地登记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
该项工作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做好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行的,2003年已完成了7期土地登记上岗培训班,还有两期待安排在今年进行。
9、 完成四项国土资源部及厅委托调研工作。
完成了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及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委托的《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程》及《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程》起草和修改工作。参加了地籍处组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和土地调查登记制度的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与厅办公室合作完成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关系》的研究,调研文章被国土资源部评为优秀论文。与广东省土地学会合作承担厅及用地处委托的调研课题和项目,其中《广东省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的调研、修改工作已完成,《办法》已上交用地处。
10、 完成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工作。
在厅办公室、科教处的领导下,2003年3月,规划院完成了厅委托的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工作;7月向厅有关领导演示汇报了初步成果,得到了厅有关领导的肯定,9月已完成了系统的全面的充实完善,随时可以安排投入使用。
11、 受厅办公室的委托,完成了广东省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年报2002年度汇总及2003年的月报、季报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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